旅行安排

1. 您的邀请不可以转让。 如果您不得不取消行程,您可以要求让贵司其他人代替您参加。如果代替人选满足资格标准,CIBTM必须首先接受此代替人选,如果在2009年7月27日前进行替换,则不会收取取消费。

 
2. 由于航空公司的限制,2010年7月30日后对旅行计划的变更,CIBTM将逐个进行处理。CIBTM有权对于此类变更收取一定的费用。相关此类费用将及时告知您,并从您的申请表中填写的信用卡中直接扣除。


3. 未使用的机票必须直接返还给CIBTM。


4. 签证。请注意,来自特定国家的与会者可能需要签证才能进入中国。每个与会者有责任安排自己的签证事务。欲了解哪些国家的人在进入中国时需要签证,请访问网站www.cibtm.com或联络贵国的中国领事馆。

 
5. 旅行保险。请注意,每个特邀买家自行负责旅行保险。CIBTM没有且未来也不会为特邀买家购买旅行保险。旅行保险的有效期必须覆盖从您离开之日到返回您所在国家之日。


6. 超额行李、海关罚款等由每个特邀买家自行承担。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中国的海关服务机构。CIBTM不赞同或批准参展商给特邀买家的礼物的出境。每个与会者有责任确保此类礼物可以合法地离开中国并进入您的所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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